一纸来信,两份盖着鲜红公章的官方文书捧在手中,内心五味杂陈。我带着现场照片、坐标、测绘数据,实名举报杨汛桥街道麒麟居委会的土地违建、良田硬化问题,满心期盼职能部门能够秉公核查,守护耕地红线,等来的却是两份结论完全相悖的答复。
一份来自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柯桥分局,书面写明涉事硬化良田,已经督促麒麟居委会自行整改,土地已经恢复原状。
可时隔一日,柯桥区杨汛桥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受理告知书,又将同一块被硬化的良田,连同住宅超审批违建问题一并移交街道执法中队,列为待核查办理事项。
同一块地块,同一个举报事实。区级部门宣称已经整改结案,属地杨汛桥街道却还在交办开展调查。两份政府正式公文,出现截然不同的事实认定,实在令人匪夷所思。政府文书本是公权力公信力的载体,如今前后说法打架,普通老百姓,究竟该相信哪一份文件?
耕地是粮食安全的底线,违法硬化良田,属于法律明文规制的违法行为。实施违法行为的是个人,依法本应由行政执法机关立案调查,作出行政处罚。可这份答复,却把执法机关法定查处义务,交给没有执法权的居委会。村委会只是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并无办案处罚的权力,又如何去处置一起土地违法案件?所谓“整改完毕”,不能仅仅停留在纸面文字,更要看现场土地是否真正恢复耕地原貌。纸上的闭环,代替不了脚下真实的土地。
再看住宅超审批违建的诉求。宅基地审批档案白纸黑字,房屋实际建设规模远超审批核定标准。照片、测绘证据一并提交,我们期盼的是部门上门实地比对档案,固定违建事实。可收到的只有部门之间流转移交,问题被推到杨汛桥街道。群众实名递交线索,想要的不是部门之间的皮球传递,而是直面问题的实地勘验,对违建与否给出清清楚楚的认定。
杨汛桥街道告知书写明,要等到2026年10月17日前才予以办结答复。一纸告知,又是一段漫长的等待。文书同时注明,同一事实理由重复信访将不再受理。我理解这是程序规则,但也满心担忧,这份漫长等待,最后会不会换来一份避实就虚的回复,将群众反映的真实问题轻轻揭过。
老百姓走上举报信访之路,谁都不愿反复奔波折腾。我们所求的从来不是无理纠缠,只希望法律对所有人一视同仁。无论当事人是什么身份,身居何种岗位,只要触碰土地管理的红线,就应当平等接受法律的约束。保护耕地的法条,不该只印在文书之上;查处违建的职责,不能只停留在部门流转的流程之中。
公章代表责任,文书承载公信。恳切期待杨汛桥街道执法中队摒弃纸面办案,走到麒麟村现场踏勘,对照原始审批档案核对房屋现状,实地核验良田是否真正复耕,拿出一份尊重事实、敬畏法律,经得起群众审视的处理结果。


绍兴市自然资源规划局柯桥分局到底是在执法还是在违法不作为乱作为,分局党委书记要负起责,要对党的事业负责,对党在百姓中的良好形象负责,对法律负责,对百姓的公平负责,如果连一个事实违法用地及违法建筑的违法行为都不能依法查处,这个党委书记是严重失职的,柯桥区组织部门是怎样考察考核提拨这位书记的,组织部的责任人也应追亥。
不要做书面闭环,多跑一趟麒麟村现场,实地看一看土地、比对宅基地审批档案,比写一百份回复函有用。
公章不是摆设,每一份答复都该对事实负责,两份公文互相冲突,希望上级部门好好查一查履职问题。
同一块土地,两家单位两份盖红章的文书,结论完全相反。到底是已经整改完毕,还是尚待核查?公文不是小孩子写作文,公章代表政府公信力,杨汛桥街道和资规分局总得有一方出来给老百姓一个明确说法,不能就这样含糊糊弄过去。
Re:两份公章两种结论!柯桥区杨汛桥街道,土地违法举报缘何答复自相矛盾 ..
踢不了皮球,就改瞎忽悠,过一天算一天,反正薪水又不会少
?实名举报人提交完整测绘照片证据,不该换来模棱两可、互相打架的官方回复。
柯桥区信访工作岂能如此,属隶应该由杨汛桥镇执法,问题属隶村级处理事情该街道
两份正式公文互相打架,看的人匪夷所思。一份说结案整改完毕,另一份还在交办调查。老百姓该信哪一份?希望上级纪委能够介入,查一查是办案走过场,还是履职不到位。
Re:两份公章两种结论!柯桥区杨汛桥街道,土地违法举报缘何答复自相矛盾 ..
涉事硬化良田的土地确实已经恢复原状吗?如果已经恢复,就别管回复矛不矛盾了!问题处理的是否到位,违法是否必究,那是重点!
部门与部门之间相互推诿已经是常态了
Re:两份公章两种结论!柯桥区杨汛桥街道,土地违法举报缘何答复自相矛盾 ..
某自然局风评不好吧。我看到一个省政府要求它答复,它XXX的。

从现场照片来看,该地块远未达到“恢复原貌”的法定与实质标准,资规局的回复存在严重事实误判与履职疏漏,必须予以严肃纠正。
该地块地表仍遍布碎石、砖块、混凝土残渣等建筑垃圾,土壤结构已被严重破坏,不具备耕作基础;地面凹凸不平,局部有积水坑洼,无任何田埂、沟渠、道路等农业基础设施;未见任何作物种植或绿肥覆盖,土地处于完全闲置状态,与“良田”应有的生产功能背道而驰;周边虽有菜园与民居,但该地块未形成规整田块,缺乏基本农业用途特征,更无“原貌”可言。
“恢复原貌”绝非简单翻土、表面清理即可搪塞。它要求土地恢复至可耕种、可产出、可管理的农业状态,而非仅做形式上的“动土”。当前状态连基本复垦标准都未达标,何谈“恢复”?这是对耕地保护政策的公然敷衍,是对群众监督的漠视,更是对土地资源管理职责的严重失职。
Re:两份公章两种结论!柯桥区杨汛桥街道,土地违法举报缘何答复自相矛盾 ..
举报都是不了了之,他不直接侵害你的权益,告又不能告,最后只能算了。能用信息公开尽量用信息公开,不公开可以告,信访是最没效力的。
若资规局坚持此结论,请提供:
该地块原始地貌的影像资料与现状对比图;
土壤检测报告(含有机质、pH值、重金属含量等);
土地平整工程验收记录与施工日志;
作物试种或绿肥覆盖的现场照片与生长记录。
否则,该回复应被认定为无效行政行为,建议向上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申请复核,并同步向纪检监察部门反映履职不力问题。耕地红线不容虚设,整改标准不容偷换,必须以铁腕手段追责到底,杜绝“纸面整改”“照片整改”等形式主义顽疾。
回 5楼(onceagain) 的帖子 onceagain:踢不了皮球,就改瞎忽悠,过一天算一天,反正薪水又不会少(2026-08-22 08:20)
大实在话。
办案不能坐在办公室看材料写回复,麒麟村的地块就在那里,房子就摆在眼前。少一点书面闭环,多一点实地办案,不要把群众举报当成流程任务来完成。
实名举报附上测绘、现场照片铁证,问题不在证据够不够,就看职能部门敢不敢动真碰硬。不要把受理告知当成挡箭牌,别等到10月17日再来一纸空话搪塞百姓。
村干部建房超审批、侵占耕地,本该带头守法,反倒触碰土地红线。如果身份特殊就可以大事化小,那普通老百姓还要守什么规矩?法律不能搞双重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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