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绍兴柯桥一家洗浴中心消费时因不慎被服务员撞伤额头,商家起初承诺赔偿,事后却以“个人侵权纠纷”为由推诿。经过绍兴柯桥区消保委介入调解,商家最终向消费者支付150元补偿金,这起消费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2月的一个夜晚,廖女士(化名)支付79元费用后在柯桥一洗浴中心消费并留宿过夜。深夜,她前往汤泉区域厕所如厕,被一名服务员不慎撞伤额头,当场红肿淤青。事发后,现场经理当即承诺将承担廖女士的医药费用。
然而,事后商家迟迟未履行赔偿承诺。多次沟通无果后,廖女士向柯桥区消保委投诉,要求商家核实情况并尽快履行赔偿承诺。
柯桥区消保委受理投诉后迅速介入调查。在组织双方进行的多次调解中,商家起初辩称消费者与服务员的相撞属于个人侵权纠纷,应由廖女士自行向服务员索赔,试图规避商家责任。
对此,消保委工作人员明确指出,廖女士作为付费接受洗浴及留宿服务的消费者,商家依法对其在经营场所内的人身安全负有不可推卸的安全保障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消费者因接受服务受到人身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经营场所的经营者应当对消费者尽到安全保障义务。
经区消保委工作人员释法明理,商家最终认识到其在服务场所内发生意外事故及后续处置不当的责任,同意承担补偿责任,一次性支付廖女士补偿金150元。廖女士对处理结果表示接受。
绍兴柯桥区消保委借此提醒广大消费者,在接受服务时应注意观察环境安全;若在经营场所内受到人身伤害,应第一时间告知现场负责人,要求其确认事实并明确处理意向,最好留存书面记录或录音录像;及时就医并保留好所有相关凭证,同时拍照或录像固定事发现场、伤情等证据;若商家推诿或拖延履行责任,应及时向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或市场监管部门投诉,必要时可寻求司法途径解决。
(内容来源:笛扬新闻)
编辑: 陈昕妤
以为是150万
79块钱的浴资,我估计是那个罗马方舟
以为是150万呢,结果是150,这店真够二的,花150打个网络广告
在浴室过夜
好忧伤,找工作找的心态都蹦了
女儿什么都好,就是不要结婚
我一个女同事说如果遇到真爱确实可以不要彩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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