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赖窃权横行道 小区乱像何时了(一)》一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五条之规定:
网络用户利用网络服务实施侵权行为的,权利人有权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通知应当包括构成侵权的初步证据及权利人的真实身份信息。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通知后,应当及时将该通知转送相关网络用户,并根据构成侵权的初步证据和服务类型采取必要措施;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对损害的扩大部分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权利人因错误通知造成网络用户或者网络服务提供者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应涉单位的通知要求,在提供了通知人有效信息,删帖链接,侵权内容及理由后,予以删除。



这是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就是正义的,子孙后代的看活着的德性如何,不变物业费还去成为业主委员会,还有什么理,一个小偷去当警察怎么行?这是一股黑势力,在法制社会的中国必消灭干净!
这和业主有什么关系?前业委会和物业有犯罪必须追究处罚,如果是实业主都会拥护,开庭后审判结果如何我们拭目以待。非法成立的业主委员会我们不予认可,必须由业主大会推选决定,暗箱操作的一套不行。
有单位公章的催缴单造假?那是真要负法律责任的,楼主已经模糊了当事人姓名,何来的侵权一说?欠缴的180万物业费,系如家物业提供的历年累计欠缴数据,并不是2024年一年的差额。至于同学嘛,“我们不是同学”6个字就能解决,却偏偏来个79年的越城人和81年的诸暨人,不同年龄地域的人就不能成为同学了?笑话!
这就是普通老百姓的悲哀
这里说明一下,楼主并不认识张某某,更无个人恩怨,发帖只是实事求是反映问题,让大家来评判事情的是非曲直
这张某某名字都没有贴出来也会被删,这是做贼心虚啊
文笔不错,思路清晰,条理清楚,逻辑严密。
楼主原帖可信度极高,顶一个
天下乱了,小偷自荐当警察
让上级部门查一下,是如何操作成功的,给业主们一个公道
如果这个张某某自己做事光明磊落 问心无愧 何必半夜急着删帖 。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 相信有关部门也会严查此事
小区乱像何时了
一下子掉到下面了,我来捞一下,我知道你们的套路,把其他帖子顶上去,这种帖子就掉下去了,这个是针对个人的,又不是针对政府机关的,你们需要这么搞吗?
回 第12楼(同心圆)的帖子 同心圆:一下子掉到下面了,我来捞一下,我知道你们的套路,把其他帖子顶上去,这种帖子就掉下去了,这个是针对个人的,又不是针对政府机关的,你们需要这么搞吗? (2026-01-12 09:47)
严格的说,原帖应该是对事不对人,人家自己要对号入座的
回 第11楼(恋上你的床)的帖子 恋上你的床:小区乱像何时了 (2026-01-12 08:59)
坐等真相大白时
有理站的正,怎怕大家的评论,说明做的人心虚怕追纠
我已经说的很明白了,和张某某并不认识,更无个人恩怨。没惹我空老老的攻击她做什么,她惹的是小区多数业主,侵犯了大家正当合法权益,仅此而已
帖子处理申请书,只说“未收到催缴单”“欠费内容不实”,全文没有正面澄清“我没欠缴物业费”或“我已缴清物业费”。
究竟有没有拖欠物业费,吃瓜群众自己判断。
至于“未收到”催缴单,对这么能干的主来说,那太简单了,懂的都懂
玩文字游戏的坏宁,说什么没有收到催交物业费通知,就说十年了你交过一次没有,把物业交费单上传上来
写这么这个说明 就能删贴吗?????
是不是所有的贴子 只要相关人员写的说明就能删???
脸都不要了还要隐私做什么,早把物业费缴清了,楼主那什么说事? 初中生太辛苦了

袍江医院:你的存在是百姓的灾难

2025年电费账单出炉,大家呢?

女人的脑回路
高中生一天17小时+的学习时间!!

现在的年轻人办酒应该带头把龙虾抛弃掉

想请问各位家里有没有这样的规矩:第一勺饭不能盛碗里,要放旁边?

吃饭前非要拍照发朋友圈的人真的挺无语的!

体制内有没有降薪?
偷菜

糊涂的丈母娘被女婿骗含恨而死。

外来务工人的居住环境

目前不存在于绍兴本地人当中的姓氏有哪些?

你们说~
沈园的浪漫爱情园

过年还走亲戚吗
这么多商厦只有国商依然还在

酒店办酒叫人吃饭的尴尬
寒假到了,父母花钱去补课,孩子却执意不去,觉得补课没意义
好好的2路车,说没就没了!!!








